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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根据自2023 年12 月31 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公司通讯」)之安排,该公司通讯是指本公司发布或将要发布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a) 董事会报告丶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 (b) 中期报告及其中期摘要报告(如适用); (c) 会议通告; (d) 上市文件;(e) 通函;及 (f) 委任代表表格。

请注意所有未来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tower.com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

如 阁下为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登记股东,请參阅: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如 阁下为透过於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项下的中介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之非登记持有人,请參阅:

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如 阁下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於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 时正至下午6 时正致电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服务热缐(852) 2862 8688,或电邮至chinatower.ecom@computershare.com.hk查询。